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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10-31 10:01:53  作者:  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简介:各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三所公办幼儿园: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于10月17日、10月27日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托幼机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电传〔2008〕168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 ...

各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三所公办幼儿园: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于1017日、1027日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托幼机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电传〔2008168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电传〔2008173号)。两个“紧急通知”通报了近段时间以来,我省一些地方幼儿园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如宁波慈溪市体艺幼儿园因劳资纠纷、学生家长质疑幼儿园食品卫生等问题引发了家长持续上访和过激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1024日中午,杭州富阳市一幼儿园因煤气罐泄漏而引发火灾,对在园孩子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这些事故和问题的发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此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杜绝群体性事件,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当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对幼儿园的管理措施。幼儿教育关系家长的切身利益,对婴幼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健康问题社会各界高度敏感。特别是最近婴幼儿奶粉问题发生以后,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更加引起社会的关注。各校要高度重视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严格要求,规范办学。尤其是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包括伙食费使用、食品卫生和质量、园舍建筑安全、家园关系等,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科学发展。对部分存在问题苗头的幼儿园要对其办学资质、财务管理等落实监管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决不能因疏于管理而酿成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和指导,督促这些学校尽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于违规设立,经过整改仍然不符合条件的非法民办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三、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证幼儿园食品安全。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民办托幼机构内的食堂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为学生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环境。

四、加强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各校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普查,重点排查校园火灾隐患,畅通消防通道;重视并强化厨房、锅炉房、学生宿舍、电线等火灾易发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添置更新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同时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掌握秋冬季火灾逃生、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等安全知识,开展基本的技能培训和逃生演练。

五、切实加强秋冬季学生的安全教育。当前我省已进入秋冬季节,气温持续下降,雪、雨、风、霜、冻等恶劣天气将增多,火灾和学生户外意外伤害事故易发。各校要针对秋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特点,落实具体措施,在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秋冬季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实效,保障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饮食卫生、集体外出和消防等安全。

六、高度重视群众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尤其是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认真考虑其合理诉求并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困难,要做好充分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

七、重视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要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重视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防止片面信息误导群众。切实落实信息报送的责任,切实防止信息瞒报、迟报和漏报现象,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接到本通知后,各校要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所幼儿园,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武义县教育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a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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