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武义县2010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0-04-14 12:49:56 作者:cyh 来源:武义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0
各初级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金华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引导学校和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认真组织实行《学校体质健康标准》,为学生提供更多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体育学科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养成良好的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定的体育运动技能,有效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武义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晓晖
副组长:潘胜东 高江洪
成 员:林 奇 傅 伟 潘泉清 方志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奇、方志明、王伟武、金翀等同志组成,方志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伟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实施原则
1.公平、公平、公开原则。必须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体现公平,确保有序。
2.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促进学生的平时锻炼,增进学生体质。
3.以人为本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培养兴趣,发挥特长。
四、考试时间
五、分值设置及操作办法
(一)体育平时成绩。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3个学年评定,每一学年5分,共15分。
体育平时成绩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为不合格,该学年成绩为2分。评定成绩必须及时公布,县教育局要进行监督。
(二)体育健康水平。按九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计分,成绩达到优秀的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3分,不及格为2分(初中毕业生对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所在学校重新测试)。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必须及时公布,教育局要组织抽查,凡抽查未达到原成绩的80%以上的学校,要组织重新测试。
(三)运动技能素质,测试内容分两大类
第一类: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
第二类:篮球运球上篮、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第一类为必测项目,第二类项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测一项。每个项目5分,共计10分。
运动技能素质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调配监试人员。
六、关于免考、缓考、重考和补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申请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等,经鉴定确定丧失运动能力的,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可计满分(15分),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素质按60%计分(分别为3分、6分),总计24分。
2.凡在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得市、县以上比赛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项目中的同类项目,免测项目所在类成绩计满分(5分)。
申请免考的学生须在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报名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免考及申请及办理手续如下:
⑴填写《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提供规定的佐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学校审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校内公示一周后并上报教育局体育科,汇总审核后,统一交县招生办复核、备案。
(二)缓考与补考。因伤、病暂时不能如期参加运动技能素质测试的学生,应事先提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学校证书,经县教育局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补考。补考以县为单位组织,考试的内容、标准、方法不变。
(三)重考。除1000米和800米外,学生对自己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成绩不满意的,可以当场提出申请重考一次。申请1000米和800米重考的考生与补考同时进行。
凡申请补考的学生应与重考(1000米、800米)同时进行。
要求补考和重考(1000米、800米)的学生须在统一测试结束的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考试,取最好的一次考试成绩。
七、有关要求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所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初中毕业生升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1.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学生集体赴考点时要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选派车况好的专车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担任运输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学生往返中的安全。二是各考场应配备监察、医务、保卫及后勤人员。三是考试前应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要高度关注学生体质状况。一是要完善体检制度,应特别重视心肺功能有病史考生的体检,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劝其免考。二是要教育考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虚报病情,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3.严格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考试采用指定考点,集中测试的办法,考点须设置在交通便利,设施、设备条件好,易于封场的学校。
4.如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监考资格,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纪律处分。
附件:1.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
2.初中毕业生体育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
武义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
|
项目 分数 |
男 生 |
女 生 | ||||||
|
1000 米跑 (分秒) |
篮球运 球上篮 (秒) |
立定 跳远 (米) |
跳绳 (次\1分钟) |
800 米跑 (分秒) |
篮球运 球上篮 (秒) |
立定 跳远 (米) |
跳绳 (次\1分钟) | |
|
5 |
3:30 |
18 |
2.50 |
180 |
3:24 |
26 |
1.99 |
172 |
|
4.5 |
3:50 |
24 |
2.41 |
140 |
3:38 |
32 |
1.91 |
133 |
|
4 |
4:02 |
32 |
2.31 |
124 |
3:50 |
40 |
1.82 |
117 |
|
3.5 |
4:15 |
38 |
2.17 |
103 |
4:03 |
46 |
1.70 |
96 |
|
3 |
4:35 |
43 |
1.93 |
64 |
4:23 |
51 |
1.49 |
58 |
|
2.5 |
4:45 |
48 |
1.91 |
60 |
4:30 |
56 |
1.47 |
54 |
|
2 |
4:55 |
53 |
1.87 |
53 |
4:37 |
61 |
1.44 |
48 |
|
1.5 |
|
57 |
1.83 |
46 |
|
66 |
1.41 |
42 |
|
1 |
|
61 |
1.78 |
37 |
|
70 |
1.37 |
33 |
|
0.5 |
|
69 |
1.73 |
28 |
|
85 |
1.33 |
25 |
注:评分成绩不列上限算下限。
附件2:
初中毕业生体育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
一、800米跑、1000米跑测试方法
受试者采用站立式起跑,听到“预备”口令后站在跑道的起跑线后,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电子计时器和秒表同时进行计时)。当受测者的躯干部位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成绩记录以秒为单位,不计小数,小数点后第一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2:51.1秒,读成2:52.0秒,并记录之。
二、篮球运球上篮测试方法
以边线与中线的交点为中心点,往篮架方向取1.5米,为起点和折返点,从起点向篮架运球,用行进间或定位投篮(如投篮不中须补投中篮),接着运球到折返点,绕过标志运球投篮,投中后运球返回起点,计下时间,以秒为单位,不计小数,每人测试一次。
三、立定跳远测试方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后缘至最远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四、跳绳测试方法
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受试者在1分钟内跳绳次数。测试单位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