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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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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所]怎样选择研究的客体?

2010-03-04 15:27:32 作者:雷国强 来源:教科所 浏览次数:0

——教育科学研究设计的理论指导(三)

XX老师:
你好!
  我们在提出研究的理论假说,仅仅是解决了教育科学研究设计中的“研究什么”的问题。选择研究的客体,就是为了解决“我们通过什么来实施研究”的问题。
  从研究思维或整体研究构思角度而言,其实就是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要解析和理清通过什么样的客体与哪一些这样的对象来研究?
  2.这个或这些被用来研究的这类客体有些什么样的特点?
  3.这些或这一类研究客体同研究课题中的理论假说存在着什么样的“变量”关系?
  在研究客体的梳理与文字叙述上,必须关注以下几个关键词:总体、取样、变量。
  一、研究客体的总体
  所谓研究客体的总体就是指研究客体的全体。
  不同的研究假设,要通过不同的研究客体来实现研究的目的。教育科学研究的客体界定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与客体;
  2.作为理论形式的载体与媒体;
  3.作为反映教育实践活动与教育理论形式关系的个体与群体。
  研究客体的确定要依据“研究类型”、“研究问题”、“研究条件”。而研究类型、研究问题、研究条件,最终均又要受到研究假设的制约,取决于研究假设的质的规定性以及期望程度。
  在确定研究客体的总体时,应该着重弄清以下三种关系:
  (1)总体内涵与总体外延的关系
  要理清总体内涵与总体外延的关系,其实就是要明确我们在研究的视野内“具有这种属性的事物范围”有哪一些?它们之间有着怎样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
  (2)研究总体与研究个体的关系
  研究总体是指本总体范围内的研究个体的集合体;研究个体是指总体内部某一个成一组研究分析单位。它们之间是一种一般与个别、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由于研究总体与研究个体具有“同源性”、“同一性”的本质属性,它们之间可以互相印证,但绝不能相互代替。
  (3)理论总体与实际总体的关系
  理论总体是指按照客观要求确定下来的一种具有理论意义上的研究客体的总体。
  二、研究客体的取样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研究客体的总体的广泛性与多样性,决定了任何一项研究都不可能以“客体的全体”作为研究对象。无论从时间与精力的投入,还是从人、财、物的预算上,都无法实现研究所有的“个体集合体”的愿望。再说,从论证研究假设,客观知识创新的角度看,也没有必要研究所有的“客体的总体”。那么,我们就有必要解决对研究客体的总体如何取样的问题。
  裴娣娜教授在《教育研究方法导论》一书中指出:所谓“取样”,就是遵循一定的规则,从一个总体中抽取有代表性的一个数量的个体进行研究的过程。目的在于:用一个样本去得到关于这个总体的信息及一般性结论,从样本的特征推断总体,从而对应相应的研究作出结论。
  通过对从总体——母体中抽取出来的样本进行研究,能不能说明总体,论证假说?这是客观上实际存在,研究者尤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研究取样时就必须坚持以下两个原则:
  ①代表性原则——样本应能够很好地代表母体。
  ②合适数量原则——样本数量的确定应兼顾代表性和经济性。
  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原则”,科学研究中总结和发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抽样方法。如李秉德教授在其主编《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中介绍了随机抽样中的简单随机抽样、等距随机抽样、分层随机抽样、整群随机抽样、多阶段随机抽样。非随机抽样中的偶遇抽样、主观抽样、定额抽样、滚雪球抽样。其它还有空间抽样、便利抽样、目的抽样、有编抽样、判断抽样、配额抽样等等。
  关于样本的“合式数量原则”,主要是在保证样本的代表性的前提下,兼顾到研究工作的实效性、研究结论的有效性与研究投入的经济性。
  三、研究客体的变量
  变量是指“在量或质上可能发生变化的、可以赋予一定值的可测量的特征。”研究客体的变量,是指研究客体的某一群体间,在量或质上可能发生变化,可以赋予一定值,并且能够进行测量的种种特征。如:学生的智力、动机、兴趣、学业成绩或教师的知识、修养、能力、教学效果,或理论载体的篇数、字数、新意、学术观点等。
  研究客体的变量分析,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判断变量的关系状态。
  即确定变量的性质特点和相互关系。关键是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①区分出什么是自变量?
  ②什么是因变量?
  ③它们之间是一种相关关系还是因果关系?
  ④如果是相关关系,那么,到底是正相关?负相关?还是零相关?
  ⑤如果是因果关系,那么谁是因?谁是果?或者互为因果?
  2.选择自变量
  自变量是通过研究者主动操纵而发生变化,并能引发因变量也随之发生变化的变量。自变量的选择要根据研究客体是从哪个方面或哪些方面,去论证研究假说,说明研究课题的。这是客体与假说之间的主要矛盾,也是自变量与因变量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
  例如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方法的关系”这个研究课题的研究,假如研究假说是“提高教学质量,必须改革教学方法”。那么,教学方法——包括教师的教法与学生的学法——就构成了这个课题的研究客体;同时也是论证研究假说的因果关系——教学方法是因,教学质量是果——的主要矛盾;并且还是引起因变量——教学质量——发生变化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样就把研究客体中的自变量——教学方法初步确定下来了。
  然而,这个“初步”确定并不是意味着“选择自变量”的工作已经完结,相反,需要进一步确定的事情还很多。
  就“教学质量与教学方法的关系”研究而言,在确定“教学方法”为自变量之后,尚有以下相关的变量问题:
  ①什么样的教学方法?
  ②谁来运用这种教学方法?
  ③在哪里运用这种教学方法?
  ④运用这种教学方法的学校条件、班级风气是不是特别的好或者特别的差?
  ⑤运用教学方法的班级教学科目与教学内容是一致还是不一样的?
  上面的这些问题只是研究的一个方面因素,即尝试使用改革以后的教学方法的实验要求;另外一个方面教学方法没有改革的情况也要同时予以考虑。这就需要我们运用评价或测量、考试等有效手段,确定一个对照班或者几个班形成的对照组——各方面条件“完全均等”的对照组,即校风、班风、教师水平、学生质量、教学科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管理模式等条件都“一模一样”的对照组。因为只有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才能够将教学方法这个“自变量”给“突出”出来,专门针对教学方法这个研究客体进行实验研究。
  再次,是确定因变量。因变量就是因为自变量发生变化之后,必然要随之引起变化的变量。例如上述课题的研究,教学质量就是变量关系中的因变量。经过一段时间的对照实验之后,我们怎样衡量与比较教学质量发生了变化呢?这不靠主观臆断,也不能只是进行表面现象的分析,而是要制定出一套系统、完整、具体、量化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并且用这个评价体系作为唯一的一把尺子进行裁量。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的制定,应该遵循教学评价学的原则,如可信度原则,高效度原则,难易度适中原则,对比度清晰原则等,按照教育目标分类对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要求,由教育评价专家讨论制定,以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与权威性。
  最后,是辨别无关变量。无关变量是指研究客体中与论证假说,说明课题不相关的那些变量。
  无关变量实际上是一个假定的相对概念,因为研究过程中,研究客体的方方面面却与自变量、因变量发生着联系,纯粹意义上的无关变量是根本不存在的。例如教学质量不仅与教学方法相关,而且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的家庭背景、学生的社区环境等因素,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通常所说的无关变量,实际上是一种客观上的确有关,主观上认为无关的“人为”式的无关变量。
  辨别无关变量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消除这些无关变量对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影响。在科学研究中有这样一种假定:在实验组与对照组中,研究客体中的无关变量均等。然而,要想真正做到这种“均等”,还要靠研究者的有效控制。

    祝
    教祺

                   武义教科所  雷国强
                   E-mail:jhwylgq@sina.com
                   Tel:87643963
                   201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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